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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(舞蹈教室目前不对外开放租借)
一、场地费包括场地维护费、空调冷气费、清洁费。 二、「每场次」时间,以三小时为一基数,未满三小时以三小时计算。 三、预排及佈置时间,以该时段场地维护之50﹪收费。 四、如超出租用时间,每满一小时依比例加收一小时费用,得由保证金内扣除。 五、各级学校及政府机关以八折优惠。 六、每场提供基本器材:接待桌(含桌巾)2张、接待椅4张、指示立牌3个、音箱、麦克风2支。 七、预订方式:请填妥申请单,并传真至本会,洽定后烦请于七日内预付订金『订金(保证金)为场地收费总额之50%』,以电匯方式【华南银行平镇分行 帐户:桃园市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,帐号:246100009309】,将收据传真至本会,请註明租用单位、姓名、活动日期,逾期恕不保留。俟收到传真后,本会将回电确认,则该场次预订作业即完成,保证金由本会暂行保管,俟活动结束后,则转为场地租金。 八、场地佈置:请勿随意张贴海报、标语,避免用胶水、胶带等破坏本会墙壁,如因情况需要,请告知本会工作同仁协助张贴。 九、演艺厅另外加灯光音响需收电费2000元/场。 十、停车费每小时30元计。 十一、场地问题请联繫【桃园市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】,请电洽:03-491516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