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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区活动中心场地租借说明

桃园市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     各场地租用收费标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单位:元

场地别

座位

时间

场地费

租用设备费

订金

场地维护费

空调

冷气费

/时段

清洁费

/日

单枪

投影设备

/日

其他

平日

周末

假日

演艺厅

350

至390

上午

09:00-12:00

5000

7000

2000

2000

投影机

3500元

音源线

500元

外接电2000元

以收费

总额

50%计算

下午

14:00-17:00

6000

8000

2000

晚间

18:00-21:00

8000

9000

2000

402

会议室

40

至150

上午

09:00-12:00

3000

4000

500

500

投影机

800元

音源线

500元

 

下午

14:00-17:00

3500

4500

500

晚间

18:00-21:00

4000

5000

500

403

会议室

20

30

上午

09:00-12:00

2000

2500

500

500

投影机

500元

 

音源线

500元

下午

14:00-17:00

2500

3000

500

晚间

18:00-21:00

3000

3500

500

405

教室

视听

教室

20

25

上午

09:00-12:00

1500

2000

500

500

下午

14:00-17:00

2000

2500

500

晚间

18:00-21:00

2500

3000

500

四楼

大听

圆形

广场

不分时段

09:00-21:00

3000

四楼大厅

冷气费500/3hr

外加接电费2000元

 

说明:

一、场地费含场地维护费、空调冷气费、清洁费。另用电(架设音响、灯光等)加收2000元费用。

二、「每场次」时间,以三小时为一基数,未满三小时以三小时计算。

三、预排佈置或彩排时间,以该时段场地维护之 50﹪收费,冷气费另计,清洁费视情况酌收。

四、如超出租用时间,以收费总额之时数均价计算,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算,晚上时段不得超过21:30。

五、请遵守场地使用规范,若有违反规定及破坏场馆之处皆须照价赔偿。

六、演艺厅舞台为演出专用地垫,不得拖行任何物品设备,不得留下残胶,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

七、预订方式:

请填妥申请单,并传真至本会,洽定后烦请于申请后三日内预付订金『订金(保证金)为场地收费总额之50%』,以电匯方式【华南银行平镇分行帐户:桃园市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,帐号:246100009309】,

※将收据传真至本会, 请註明租用单位、姓名、活动日期,逾期恕不保留。

※俟收到传真后,请来电确认, 若场地租借资讯双方核对无误,则该场次预订作业即完成,保证金由本会暂行保管, 俟活动结束后,则转为场地租金。

※场地问题请联繫【桃园市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】,请电洽:03-491516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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