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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區活動中心場地租借說明

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     各場地租用收費標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單位:元

場地別

座位

時間

場地費

租用設備費

訂金

場地維護費

空調

冷氣費

/時段

清潔費

/日

單槍

投影設備

/日

其他

平日

周末

假日

演藝廳

350

至390

上午

09:00-12:00

5000

7000

2000

2000

投影機

3500元

音源線

500元

外接電2000元

以收費

總額

50%計算

下午

14:00-17:00

6000

8000

2000

晚間

18:00-21:00

8000

9000

2000

402

會議室

40

至150

上午

09:00-12:00

3000

4000

500

500

投影機

800元

音源線

500元

 

下午

14:00-17:00

3500

4500

500

晚間

18:00-21:00

4000

5000

500

403

會議室

20

30

上午

09:00-12:00

2000

2500

500

500

投影機

500元

 

音源線

500元

下午

14:00-17:00

2500

3000

500

晚間

18:00-21:00

3000

3500

500

405

教室

視聽

教室

20

25

上午

09:00-12:00

1500

2000

500

500

下午

14:00-17:00

2000

2500

500

晚間

18:00-21:00

2500

3000

500

四樓

大聽

圓形

廣場

不分時段

09:00-21:00

3000

四樓大廳

冷氣費500/3hr

外加接電費2000元

 

說明:

一、場地費含場地維護費、空調冷氣費、清潔費。另用電(架設音響、燈光等)加收2000元費用。

二、「每場次」時間,以三小時為一基數,未滿三小時以三小時計算。

三、預排佈置或彩排時間,以該時段場地維護之 50﹪收費,冷氣費另計,清潔費視情況酌收。

四、如超出租用時間,以收費總額之時數均價計算,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,晚上時段不得超過21:30。

五、請遵守場地使用規範,若有違反規定及破壞場館之處皆須照價賠償。

六、演藝廳舞台為演出專用地墊,不得拖行任何物品設備,不得留下殘膠,若有損壞須照價賠償

七、預訂方式:

請填妥申請單,並傳真至本會,洽定後煩請於申請後三日內預付訂金『訂金(保證金)為場地收費總額之50%』,以電匯方式【華南銀行平鎮分行帳戶: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,帳號:246100009309】,

※將收據傳真至本會, 請註明租用單位、姓名、活動日期,逾期恕不保留。

※俟收到傳真後,請來電確認, 若場地租借資訊雙方核對無誤,則該場次預訂作業即完成,保證金由本會暫行保管, 俟活動結束後,則轉為場地租金。

※場地問題請聯繫【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】,請電洽:03-491516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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